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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不失利、不失业、不失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0:37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近年来,山东日照经济开发区各项经济指标以年均40%以上的速度递增,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18个村居人均耕地不足0.3亩,失地农民达2.05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25%。为确保被征地农民的根本利益,该区积极协调解决发展与农民利益的关系,使失地农民不失利、不失业、不失财。

  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让农民“失地不失利”。首先,设立失地农民生活保

障基金,按被征用土地每年每亩500至1000元的标准,给失地农民发放补贴。其次,完善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在每月给失地农民发放补贴的基础上,今年又制定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组成,按照农村养老保险费率,由区财政、村居集体和个人,按照1∶1∶1的比例,分四个年龄段确定缴费标准,其中财政准备投入200万元,该政策实施后,男村民年满60周岁、女村民55周岁时开始每月领取养老金100元。

  建立失地农民充分就业机制,让农民“失地不失业”。各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培训、安置、优待优惠政策,形成了区、街道、村三级转移工作系统管理网络,加速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建立了专门的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为农村劳动力建立初始“劳动档案”。开展失地农民技能培训,投资150多万元建起了两处高标准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基地;并设立专项资金,对18至35周岁的失地农民实行免费“订单式”培训。

  建立综合配套扶持机制 ,让农民“失地不失财”。有关部门规定,征地补偿费按前3年平均产值的10倍,安置补助费按前3年平均产值的15倍发放。同时,进行开发式安置,已建设金家沟海鲜街、汽车商贸城等商业设施26处,有2800多名农民“进市经商”;有20个村居建成标准化厂房28万平方米,39家中小企业承租,年可增加村居集体经济收入2400万元,2700位村民进厂当上工人,月收入超过1000元。

  (王强刘湘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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