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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妇女”需要更多关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0:39 大江网-江西日报

  记者海波摄

  当前正值农忙“双抢”时节,笔者在赣县农村田间地头经常看到这样的镜头:

  镜头1:在黄澄澄的稻田里,一个小孩捋着禾捆,一个妇女踩着打谷机,母子二人在烈日的暴晒下辛苦地收割着。

  镜头2:快到中午12时了,但在一块刚刚收割完稻子的田里,一名妇女扬着鞭子,赶着一头黄牛正在辛勤地犁田。那牛好像欺负她似的,任凭她把鞭子举得高高,仍然慢悠悠地走着。妇女又热又急,浑身都湿透了。

  其实,这样的镜头在我省其他县市也经常看到。犁田、踩打谷机这些过去都由男人来干的重活,由于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现在落到了妇女们的肩上。农村“留守妇女”需要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

  【现状篇】

  丈夫长年在外,农村“留守妇女”过着比“织女”更辛苦的生活:除了要忍受着两地分居的孤寂之苦,还得赡养老人、教育孩子、春播秋收……这样的生活状况给她们带来了各种各样的困难与问题,使得这些农村“半边天”蒙上了层层阴影。

  劳动强度大

  丈夫外出后,家里只剩下妇女、孩子、老人,于是重担压在了“留守妇女”柔弱的肩膀上,尤其是当前农村机械化水平普遍不高,大部分力气活还得靠人做。笔者在农忙“双抢”时节了解到,因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少,稻谷收割时间又相对集中,“留守妇女”请人帮忙收割稻谷难,于是她们只得自己起早摸黑地干,身体素质差的,甚至累出病。

  心理负担重

  农村交通、信息不畅,“留守妇女”可进行思想交流的对象少。同时,思想观念的落后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留守妇女”的人际交往,有的地方“留守妇女”平日里与男子搭几句话,也会受人议论。由于丈夫长年在外,“留守妇女”往往变得急躁、压抑、失眠、多疑等。

  生活太单调

  一般农村“留守妇女”家都是上有老、下有小,这些人都得她们时时关心照顾,使她们的行动受到了很大限制,再加上家务、农活,使她们很难挤得出时间休闲。另一方面,她们一般文化不高,兴趣爱好少,加上农村文化活动也不丰富,“留守妇女”的生活基本上就是“家里-地里”两点一线,单调乏味。

  缺乏安全感

  男人是主心骨,是“安全港”,男人走了,家里自然就少了一道“防火墙”。目前农村治安防范网络没有形成,加上农民居住分散,不少犯罪分子把目光转移到了农村,“留守妇女”更容易受到侵害。有调查显示,近些年农村“留守妇女”受侵害的案件逐年上升;尤其不可忽视的是,农村“留守妇女”受到性骚扰的事件日益增多。

  子女教育难

  在“留守妇女”家庭中,“父亲”和“母亲”角色由“留守妇女”一人担任,她们阳刚不够,教育方法也不多,一旦孩子犯了错,无法正确教育、引导,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婚姻受威胁

  因为长期两地分居,“留守妇女”与丈夫联系少,导致夫妻感情沟通交流少,加上猜疑心理,导致感情的淡化、甚至冷漠。与此同时,一些男性打工者孤身在外,家庭责任感不强,经受不住诱惑,感情上“另起炉灶”,亮起了婚姻“红灯”,“留守妇女”离婚案在农村呈上升趋势。而在离婚中,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留守妇女”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关怀篇】

  如何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减轻压力?近些年不少地方政府及社会作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些成效。笔者认为,应该进一步加大举措,使农村“半边天”充满灿烂阳光。

  均衡外出务工人员性别比

  外出务工大军中,男性多于女性,特别是已婚家庭。为此,各级政府应充分重视农村妇女的技术培训工作,打造务工“娘子军”,均衡外出务工性别比,减少农村“留守妇女”。

  完善农忙时节互助组织

  由于农活时间相对集中,季节性也较强,各级政府在加快机械化进程、减轻农民劳动强度的同时,要多成立乡村互助组织,在农忙时节为“留守妇女”减负分忧。

  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健康的文化活动是扩大交流,减轻精神压抑的好办法。地方政府应该加大投入,培养乡土文化队伍,挖掘地方传统娱乐资源,丰富农村的文化生活。这并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农村“留守妇女”的问题,也是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例如在赣县,村村建立文化活动中心、培植“文化中心户”后,新农村文化活动比原来红火多了。

  打造农村社会治安避风港

  要给“留守妇女”安全感,就得营造良好的农村社会治安环境。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农村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尽快处理,鼓励农民积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弘扬正气;从人员、经费上予以保障,扎实抓好治安防范各项基础工作,构筑预防体系,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全面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构建农村儿童教育网络

  农村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组织,例如家教辅导中心、幼儿托管中心等。同时政府还要办好农村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鼓励社会各界组织志愿者搞好结对帮扶工作,真正构建起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监护网络,形成保护合力。其次,在老人托养方面也可以做一些尝试,从而通过这些机构与组织,为“留守妇女”肩头减压,以方便她们外出探夫或是务工。

  让“务工男”常回家看看

  地区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注定了“留守”现象将在较长时期存在,要解决“留守妇女”面临的这一系列难题,让男性务工者定期回家是最简便有效的方法。然而目前我国劳动法律并没有给予外出男性农民工的探亲权,社会也缺乏这方面的引导。因为请假难等一系列原因,造成男性务工者有家难回。为此,社会要给予农民工更多的重视与关怀,完善农民工相关法律与规定。

  加强法律扶助

  农村“留守妇女”为家庭作出了许多牺牲,一旦遭遇婚姻危机,由于维权意识差,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为此,除了“留守妇女”自身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外,社会也要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法律援助,以弥补她们法律知识及法律意识上的不足,最大限度地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巫兴燕 黄石明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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