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出招防治“老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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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2:00 重庆晚报 |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市公证处获悉,为配合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该处已向全市600多家具有一级资质的建筑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利用公证机构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来维护自身权益。 据市公证处介绍,如果建筑企业与发包方,为签署的还款协议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那么,一旦发包方不履行还款协议,建筑企业就可以凭借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直接受理并执行。这样不但可以节省诉讼成本,同时也可以节省大量时间。记者王明网络编辑: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