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店主犯“红眼病” 刀砍同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3:06 北京晨报

  不满对方发廊生意比自己好,声称常常挨挤对

  嫉妒对方挣钱比自己多,发廊开得比自己多,对方经常请客吃饭也成了“故意摆谱”。7月31日凌晨2时许,在京经营多家小发廊的江西人王某冲进另一小发廊主李某位于德内地区的家中,在李某脖子、后脑等处猛砍。记者昨天在新街口派出所了解到,案发当天下午,不堪躲藏之苦的王某来到新街口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警方准备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其刑

事拘留。

  事主 打牌时被同乡连砍几刀

  昨天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积水潭医院急诊二楼的诊疗室内,事主李某穿着病号服半倚着枕头躺在病床上,他的脖子右侧裹着纱布,头顶刀伤累累。一见到记者,李某的头稍微离开了枕头,记者看到,有一条长约30厘米的刀伤刚刚被缝合,刀伤贯穿他整个后脑,伤口上还渗着血。

  “具体为什么要杀我,我也不知道,我们是江西老乡、又是朋友,当时我也傻了,毫无防备。”李某说,“头天晚上7点,我还请他和一帮朋友在家吃饭喝酒,当时还好好的。后来我回家和4个朋友在家打牌,他打电话叫我去他家,我没去。”

  7月31日凌晨2点多,王某突然登门拜访,而此时的李某正沉浸在牌局之中,无暇他顾。“当时我坐在门口,背对着门,就觉得有个东西重重地敲在我右脖子上,但我真没以为是用刀砍的。我再一回头,看他拿着砍刀砍过来,我就和他抢。我媳妇儿也上来抢,也不知道哪儿来的一股劲儿,一把将刀夺了下来,他就朝着反方向跑了。”

  警方 难抵压力,砍人者投案自首

  据新街口派出所负责此案的民警介绍,7月31日凌晨2时31分,新街口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新街口德内大街166号院内有人被砍,民警迅速来到现场。

  经调查得知,被砍者李某30多岁,江西人,在京从事发廊经营,租住在此处一平房中。嫌疑人王某34岁,与事主是南昌老乡,现场有50厘米的砍刀一把,王某已逃跑。

  之后,警方一直在做王某妻子的思想工作。当天下午2时,王某突然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他当时说,他是受不了躲藏的压力了。他并没有和他妻子联系过。”

  嫌犯 他生意比我好,我嫉妒他

  在新街口派出所,嫌疑人王某正在接受审讯。一见到记者举起相机,他立即使劲瞪着眼睛恶狠狠地说:“谁拍我我就砍谁!”后在民警的开导下,嫌疑人这才说出实情,原来事主李某在京经营的发廊比王某多,钱挣得也比他多,李某自称他只在自己住的羊房胡同那里开了一间。“他平时老请我吃饭、喝酒,老摆谱!言语中也老说‘我有钱’什么的,挤对我。我曾问他借过钱他也不借,问他租他那平房开发廊,他推说什么房租太贵,7平方米的房子都不肯租给我。向他借钱也不借,反正都是一些琐事堆积起来的。我就是嫉妒他。” 他还说,他每天都必须喝啤酒,一般都喝10瓶左右,砍人当天喝了五六瓶。

  民警说,王某称自己的砍刀是从垃圾堆里捡到的,但是从刀的新旧程度等方面看均不像是捡的,第一刀砍在脖子上,致使事主受伤程度在轻微伤以上,因此,王某虽然自首,但是还未坦白。

  晨报记者 韦让/文 通讯员 郭璐/摄

  

店主犯“红眼病”刀砍同行

  图:被砍伤的发廊店店主。

  

店主犯“红眼病”刀砍同行

  图:出于嫉妒,王某挥刀砍同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