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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能防“蜘蛛人”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6: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住进了“高尚社区”里的摩天大楼,本以为安全系数够高了,可梁上君子还是不给面子——昨晚,滨江路某豪宅小区里就发生了一起奇案,“蜘蛛人”趁着夜色,顺着煤气管道爬上30多楼,一连“造访”了十多家住户。最有戏剧意味的是,“客人”每看到更昂贵的东西,便会如猴儿掰玉米一般,扔下在前一家偷来的财物。

  新闻有些搞笑意味,可对于被不速之客“造访”过的住户来说,恐怕就没那么好笑

了。此时,相信他们一方面会为自己没提高警惕、没做好防护措施而悔之莫及,另一方面又可能迁怒于物业管理公司渎职。以我等惯常思维,我每月按时交钱养着管理公司,他没保护我家的财产安全,当然应该赔偿损失,否则我养他何用?可是,成功的索赔案总是少之又少,不少人到头来不仅没讨回损失,更耗费了时间、浪费了精力、白费了金钱(诉讼费),还遭了白眼。无奈,这就是眼前现实中的“主人”和“仆人”的错位关系。

  于是,求人不如求己,小业主们只能走上自力更生、努力自救的道路——防盗门,钢板要够厚;防盗网,钢条要够粗;不仅大门要装,窗户要装,阳台也要装;不仅1楼、2楼要装,30楼、40楼也不能掉以轻心……可偏偏不少物管公司却又发话了:为了本物业之美观,禁止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网!气愤之余,想想也是,人家开发商还要继续“开发”呢,以后新顾客来了一看,见家家户户都铜墙铁壁,不仅破坏美感,还可能产生“该楼盘不安全”的联想,岂不影响生意?但理解归理解,既然你要面子,而且还要通过保全面子吸引新顾客,那就得扎扎实实做好保安工作。否则,业主有权踢开你的“面子权”,维护自己的财产权。

  笔者所住的楼盘,一开始也“严禁私自安装防盗网”,可一桩入室盗窃案后,“请各位业主迅速安装防盗网”的通知就贴了出来。瞧,自己没本事,就要“勇于”承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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