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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举的力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8:25 红网-湖南日报

  刘卫华

  《湖南日报》日前报道,双峰县一民营企业董事长老陈,长期资助该县1400余名特困村民和贫困学生,他不仅把家中所有财产捐赠给基金会用于家乡建设,还与自己的独生女以及资助的对象签订爱心传递合同,违约者将被公开不诚信记录、甚至被起诉。读罢这则新闻,笔者被老陈的义举所感动。

  老陈的义举,是爱心群体中的又一个榜样。古人云:“仁者,爱人也”,“君子莫大于与人为善”。老陈致富不忘桑梓,倾心回报社会,其仁爱之举,不是为博一个乐善好施的名分,装一回济世救人的模样,在媒体面前作一回秀,这是一种无比宽广的爱。他爱妻子,爱女儿,但并没有满足于这人皆有之的爱。其救助对象之多,救助资金之巨,救助决心之大,实在令人感佩。为了帮助他人,他舍己不疑,倾其所有全然不顾;他施恩不求报,薪火相传只为惠人。这是一种真爱,是一种全社会值得推崇的爱。

  老陈的义举,为我们再一次明确了爱的责任。毫无疑问,老陈长年如一的善行,决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也不是刻意的沽名钓誉,而是在骨子里、在血液里,把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当成自己的义务,把回报社会看作神圣的责任。不仅如此,他还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把这种责任观、义务观、奉献观传递给了他的女儿、他的救助对象,乃至更多的人。为让这种奉献精神内化于心,外现于行,他与女儿及救助对象签订合同,以契约的形式给他们明确了爱的责任,规定了奉献的义务。所有这一切,就是要让人明白:“今天你有困难,我应该帮助你;明天你有能力,你应该帮助他人”,这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老陈的义举,又一次为我们催生着爱的春天。一段时间以来,在我们的周围,尽管团结互助始终是社会的主流,但也有冷漠主义、利己主义的病毒在传染着,有些人面对别人的苦难与求助,往往视而不见、无动于衷,丧失了起码的人道主义与人文精神。老陈的义举,是提倡奉献精神的一声战鼓。可以预见,在他以及千千万万人的倡导下,爱心队伍会一而十、十而百、百而千,乃至千千万万。也只有千千万万的人都怀着感恩的心态,伸出热情的双手,勇担社会的道义,才会汇成爱的海洋,迎来爱的春天,才会使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使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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