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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原价按售价1%收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8:2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通讯员 楚天佑 张金发 金陵晚报记者 汪明宇 傅周艳

  【金陵晚报报道】 一直悬而未决的二手房交易个税细则终于出炉。昨日,南京市地税局对市民最为关心的若干细节问题逐一进行明确。另外针对反应最为强烈的房改房对不能提供住房原值等原始凭证的,南京暂实行按房屋转让收入额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

  征税自8月1日起交件计算

  政策原文:从2006年8月1日起受理的房地产交易件,按照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执行。

  解读:7月27日消息传出后,众多二手房卖家疯狂涌进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希望在8月1日之前能够办理交件手续,不过按照房产局办理的周期,即使在8月1日之前交件的,拿到房产证也要在之后了,卖家不免一直担心,这样会不会继续收税。

  此次细则对此做了明确界定,市地税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目前二手房的交易流程,办理二手房交易登记手续前,必须要全部完税。从这点来说,8月1日前已办理了契税及营业税,且房子已开始办理交易过户和转让登记手续的,不用再交个税。

  无原值凭证收总价的1%

  政策原文:对不能提供住房原值等原始凭证的,南京暂实行按房屋转让收入额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读:记者连续几日采访了解到,无法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二手房主要来源是房改房,如果按照收益的20%征收个税,这部分房主无疑会有巨大的税费负担。因此究竟怎样收个税,一直困扰着众多卖房人。

  对于这一问题,细则无疑采用了“宽容”的政策,即一概按照转让价格的1%征收个税。一套50万元的房改房,无论当初买入价格是多少,个税只需交纳5000元。

  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解释,国家税务总局的标准在1%到3%之间,省地税将浮动权利下放到各个地市,南京执行的是下限。由于南京的房产交易在1999年以前,很多凭证还不是非常到位,因此南京制定了这条规定。只要是住房,不管是房改房还是商品房都按照1%这个标准执行。

  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将要按照地税部门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一旦被查出情况不属实,将承担法律责任。

  唯一住房界定以家庭为单位

  政策原文:唯一住房是指纳税义务人除所售住房外,其个人或家庭成员不再拥有其他房屋所有权的,则所售住房方可视作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解读:唯一家庭生活用房的标准到底是什么?细则给了非常明确的答复——以家庭为单位。

  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交纳个税时,市民必须先出示自己的户口簿,地税代征窗口将针对户口簿上每个家庭成员,在房产部门的系统内进行查询,一旦发现有其他家庭成员名下还有住房,就不能将出售的房屋作为唯一住房。

  该负责人表示,唯一住房的确定依据,是本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者唯一住房承诺书。据了解,地税部门专门制作了一套制式表格,要求卖房人进行承诺,表示出售的房屋是家庭的唯一一套住房。

  (编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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