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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肇事潜逃今朝终落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8:35 淄博新闻网

  交通肇事在外地潜逃3年后,自以为“风声”过去了,便想回家看看,未到家门就被收入法网。近日,淄川交警大队充分利用网上追逃措施,将一名在外潜逃的交通肇事嫌疑人抓获归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为受害人讨回了公道。

  2003年6月16日19时30分许,淄博鲁泰纺织有限公司职工陈某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淄川松龄东路转盘处将步行的淄川区张庄乡司某撞倒致伤,司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

当日死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此事故陈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依据法律有关规定,须追究陈某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起诉至法院后,陈某为逃避法律追究和巨额赔偿,于二次开庭后逃往外地,淄川区法院随即下达了逮捕通知书,并对陈某采取了网上追逃措施,撒下了恢恢法网。

  今年7月14日,陈某刚登上“回家”的列车,便进入了淄博铁路乘警大队民警的视线,在核对无误后,乘警在火车到达淄博站后将陈某抓获。淄川交警大队接到铁路乘警大队通知后,立即派人赶到张店,与乘警大队进行交接,并于当日对陈某执行了逮捕。交通肇事嫌疑人陈某在潜逃3年后,终究还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落入法网。(孙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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