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全市整顿规范宠物医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8:48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8月1日,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从即日起至9月底对全市宠物医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据介绍,开办宠物医院应具备以下条件:从业人员有《辽宁省兽医资格证》和《辽宁省兽医执业证》的执业兽医3人以上;还要具有固定的营业地点,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诊疗场所使用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具有专用的诊疗室、化

验室、手术室等,使用卫生主管部门统一监印的病志、处方签。

  开办宠物医院,要先申请,提交从业兽医的身份证复印件、《辽宁省兽医资格证》、诊疗场所房产证明及平面图、社区(居民委)同意开业证明、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各项规章制度,领取并填写申请审批表,由县以上动物卫生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动物卫生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发给“两证”。(赵永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