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房语:大中户型开发不宜限房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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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8:56 金羊网-新快报 |
■韩世同 最近,国土资源部推出两个有关土地出让的规范,媒体纷纷报道今后发展商要先定房价才能拿地。但我认为这两个规范所要求的限房价,并不是针对所有房地产住宅项目的,仅仅是针对中小户型住宅的开发项目,而大中户型的开发项目并不在此限。 而且,我认为,并不是要求所有有中小户型的项目都要限房价。因为混合型比例的住宅项目,如果对其中的中小户型限价,就会形成“一盘两制”的现象:即大中户型不限价,而其中的中小户型要限价,这样做既不合理,也不易监管和执行。而且涉及面也太大,几乎会变成行政指令为主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将会严重妨碍房地产市场化的进程和运作机制的完善和形成。 我认为,只有100%中小户型的住宅项目比较适宜限房价,这种“限价房”可以设置成一种新的住房供应种类,专门为不够资格买经济适用房的中等收入阶层购买。但如果要像经济适用房一样来限定和审核购房资格,监管成本和代价会比较大。 因此,我建议限价房的供应对象应当限制为首次置业的人群,原则上一对夫妻只能限买一套,单身的可以购买50平米以下的单身公寓,结婚后可以退换大的单元。当然,这一设想能否实施还需广泛探讨、研究和论证,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不过,这样一来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住房又多了一种渠道和途径,除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外,还有限价房,然后是普通商品住宅和高档商品住宅。 近日,广州市规划局决定水泥厂和昌岗路的两幅地100%开发小户型,而且采用投标方式拿地。我觉得,这两幅地就比较适合用作限价房开发,政府完全可以通过招投标的形式吸引诚信好的品牌发展商来承建和开发,政府给予一定的地价优惠,然后由发展商限价建造和定向销售。(作者系广州市知名房产研究专家) (紫/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