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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中心被骗199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9:16 南方新闻网

  北京公积金中心被骗1994万

  三公司老总被控冒用他人名义骗取巨款,其中600多万被挥霍

  据新华社电北京三家公司负责人涉嫌合谋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借款1994万余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日开庭审理此案。

  虚设55个公积金账户进行诈骗

  检方指控,曾任北京立达建业房地产经纪公司经理的李岩,曾任北京世缘鑫盛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刘凡,曾任北京世缘创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唐剑波,三人合谋于2003年12月至2004年12月间,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欺骗手段,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庄中心、东城管理部、朝阳管理部建立了55名购房人的公积金账户,后以购买丰台区宛平房地产开发公司10套商品房、购买通州区潞河房地产开发公司29套商品房、购买世纪新大地房地产开发公司16套商品房为名,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借款,并伪造开发商授权委托书,骗取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借款共计1994万余元,其中1375万余元用于支付房款,618万余元被三人挥霍。

  为逃避抓捕伪造身份证

  李岩作案后,为逃避抓捕,窜至甘肃省兰州市,并化名唐新,伪造了居民身份证。三人被查获后,侦查机关追缴并发还38万元赃款,扣押用赃款购买的捷达和桑塔纳轿车各一辆等。

  检方认为,三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李岩伪造居民身份证,情节严重。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三人刑事责任。同时,还应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追究李岩刑事责任。

  法庭上,李岩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提出异议称,是刘凡与唐剑波预谋的,自己并不知情。刘凡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未提异议,但称是李岩与唐剑波商量好后才找自己的。唐剑波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但称自己没有合谋,主要是听李岩的布置安排。

  据了解,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借款在北京尚属首例。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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