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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学住宿费2009年全部取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9:16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陈志龙实习生邹晓慧)近日,广东省物价部门转发国家发改委的有关通知,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物价部门还透露,根据发改委通知,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宿费将从2009年春季开始全部取消。

  通知要求,作业本费按原“一费制”规定的标准收取。如需要购买练习册等,应一

律纳入作业本总费用中,不得另行增加项目和提高标准。

  通知规定,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教师为学生补课不得收费,但可计入教师的工作量中,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学校须取消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如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相应的合理支出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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