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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豆奶“赠送”快过期饮料?消委会提醒——购买捆绑食品看清保质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0:50 南方日报

  报料新闻

  南方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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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谭亦芳实习生/庾月娥)昨日,家住暨南大学教工宿舍的杨女士向记者反映,前两天她去附近一家超市购物,看到一箱牛奶和6瓶散装牛奶捆绑在一起销售,那6瓶牛奶为无偿“赠送”。她觉得很划算,便买下了一箱。回家后才发现,6瓶散装牛奶只剩2天就过保质期了,她和家人都不敢喝。

  昨日下午,记者根据杨女士反映的情况,专门走访了广州市区的几家超市。采访中发现,捆绑销售食品是时下许多超市流行的促销手段,而且捆绑销售中作为“赠送”的食品,大多接近保质期。

  一商场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用捆绑方式推销商品是商场普遍采用的招数。当记者问及其中赠送的商品是否有过期或即将过期时,对方否认有搭车捆绑过期产品行为,但促销还有一定时间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很正常的事。

  针对超市捆绑销售食品中存在的问题,广州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超市商场购买食品时,特别是捆绑销售的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查看保质期,已过保质期或接近保质期的食品不要购买。此外,购买食品时一定要保留好票据,一旦出现问题就可以找商家协商解决问题。

  (报料人:杨小姐奖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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