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小区环境“脏乱差”将被摘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0:51 南方日报

  政府公报

  精读

  ■ 建设安全文明小区五条标准

  本报讯 (记者/佘慧萍 实习生/李凌云)原本已进入“安全文明小区”光荣榜的一批小区单位,随时可能面临或被摘牌,或被降级。昨日,深圳市政府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正式发布了《深圳市建设安全文明小区五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以及《深圳市安全文明小区摘牌降级限期整改制度》两个通知,通知提出了评建安全文明小区的具体标准,同时还明确了摘牌降级限期整改制度。

  据了解,自1994年以来,深圳市已累计创建安全文明小区2377个。但是,某些小区对创建活动重视不够,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从而导致“脏乱差”现象突出,治安防范措施不落实,创建工作严重滑坡。为此,深圳市专门出台了《深圳市建设安全文明小区五条标准》以及《深圳市安全文明小区摘牌降级限期整改制度》两个文件,以促使创建活动能够有序进行。

  《标准》规定,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必须要在社会政治上保持稳定,不能发生因物业管理、邻里纠纷等问题而引发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以及非法集体上访、游行示威、罢工罢课罢市等群体性事件。《标准》还要求达标的小区必须做好小区的人防、物防、消防等工作,减少社区恶性案件的发生,有效遏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和入室盗窃等可防性案件,让社区的居民群众有安全感等。

  为了使居民拥有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标准》在落实市容卫生、环境秩序、绿化美化“三包”责任制、绿化覆盖率、完善公共设施配套等方面定出了明确的标准。例如,公共绿地必须管养良好,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5%以上。同时,《标准》还要求小区要经常组织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等。

  为了加强安全文明小区动态管理,深圳市安全文明小区摘牌降级限期整改制度也同时出台。根据有关制度,小区管理机构不健全、工作责任不明确、日常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刑事和治安案件数量上升、出租屋和居住人员情况不明、治安问题严重、环境卫生“脏乱差”、服务质量下降、居民住户意见大投诉多、小区建设明显滑坡的安全文明小区,将被限期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如果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群死群伤事故或者在限期整改的3个月后依旧未能达到整改要求的安全文明小区,将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摘牌或降级处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