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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收缴房屋“养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0:5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通讯员/王林)昨日上午,龙岗区正式启动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缴交工作,龙岗区建设(住宅)局带头预交了龙福一村、福园小区、黄阁翠苑等政府建设小区的“养老金”800万元,中海地产一次交齐了开发的齐日台花园的“养老金”268万元。万科、尚模、信义等房地产开发商当场表示,将加快房屋“养老金”的核算工作,把所开发的住宅小区的公用设施专项基金交到龙岗区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自8月1日起,深圳市全面启动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缴交工作。龙岗区于6月28日在全市率先成立龙岗区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最早着手开展房屋“养老金”缴交管理工作。据龙岗区建设(住宅)局局长丁海成介绍,龙岗区应当收取的房屋“养老金”约为10亿元。龙岗区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已建立了专用数据库,完成了全区50%建设项目的信息采集工作,下一步将加大有关数据的采集力度,加大宣传力度,依法对全区各类房屋进行分类收取“养老金”。而且,政府带头交取房屋“养老金”,此前已缴交了200万元专用基金,这次又预交了800万元,基本上完成了政府开发建设的龙福一村、福园小区、黄阁翠苑等小区专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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