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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见个面 要付保险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1:1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本报讯眼下的征友广告形形色色,广告内容的真伪让人难以辨别,征友骗局也时有出现。象山的何先生昨天来电讲述自己的一段交友经历,中介服务机构要求支付“见面保险金”这个环节让他颇感蹊跷。

  “五一”长假期间,何先生在一张报纸的中缝广告中看到大连某中介服务机构刊登的几则征友广告,其中介绍的一位徐女士符合他的交友标准,他就电话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表

示了交友意向。经中介服务机构牵线,何先生和徐女士在电话中进行了简单的交流。在第一次通话结束后,何先生按中介服务机构的要求汇去了680元的介绍费。

  接下来的日子,何先生和徐女士又通了几次电话,双方感觉还不错,决定见个面。就在双方作出见面的决定后不久,何先生又接到中介服务机构来电。中介服务机构声称,徐女士要从大连赶到象山来与何先生见面,何先生必须汇2000至3000元的“保险金”给中介服务机构。何先生很纳闷,这“保险金”什么意思?中介公司解释说,这些钱是为了保证徐女士在象山期间的“安全”。

  何先生左思右想觉得不对劲:中介服务机构已经完成了牵线介绍,收取了介绍费,怎么还要如此“负责地”来介入交友双方的进一步交往?不会是骗局吧?他拒付这笔“保险金”,并打电话联系徐女士作进一步询问。不料徐女士竟说不认识他了,说他打错电话,并将电话挂断。这时,何先生确认自己真中了圈套,所谓的徐女士显然是中介服务机构的“托”。

  (记者屠传宏实习生陈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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