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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市场“冷热”两重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1:2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职场信息

  1357个普工岗位居然只有29人应聘。昨天上午,记者从市就业局了解到,与上周相比,我市各用人单位推出的岗位增加了一倍,但求职人数却反而减少了不少,“有岗无人”的局面日趋严重。

  来自公共职介所汇总的信息显示,最近七天,全大市共推出岗位7040个,根据用工需求排名从多到少依次为:普工、操作工、装配工、包装工、治安保卫人员、车工、业务员、针织工、缝纫工、检验员,这十大工种的岗位数与求职人数之比最高的可达47:1。用工缺口自入夏以来一直没有得到填补。

  为什么会导致用工荒现象产生呢?公共职介中心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一方面是因为高温,一些力工岗位让人们有些望而生畏,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许多企业对员工的要求过于苛刻。记者在观察就业信息滚动屏幕后发现,很多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具有5年以上的相关经验,宁波本地人、懂电脑等。这些“硬杠子”阻碍了许多外来青年就业,一位前来找工作的安徽小伙子告诉记者:“像我们这样没有工作经验的外地人工作不好找,即使找到了工作,单位又不提供住宿,1000元左右的工资用于日常开销就所剩无几了。”

  信息回复

  问:参加医保人员的用药有何规定?答:医疗保险用药执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分甲类药品、乙类药品两大类,部分药品根据疾病种类、医疗机构级别、医生级别限制使用。参保人员使用甲类药品按医保规定支付,使用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5%的药费(个别药品个人先自付30%),其余再按医保规定支付。参保人员使用超目录范围及超限制使用范围的药品,其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门诊配药(包括购药)量:急性病不超过3天量,慢性病不超过7天量,癌症、结核病、肝炎、糖尿病、精神分裂症、高血压、冠心病不超过1个月量。出院时需带治疗药品一般不超过15天量。

  问:参加医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的钱怎么用?答:个人账户分为当年计入资金和历年结余资金,每年4月底进行医保年度统算时,如果当年计入资金没有用完,经过清算计息后就转为历年结余资金。当年计入资金可用来支付年度内门诊医疗费;历年结余资金可用来抵扣门诊、住院及特殊病种治疗的医疗费中本来应该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负和承担的医疗费。

  问:退休前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应达到多少?

  答:2003年1月以后退休的参保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必须符合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一是医保缴费年限(指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必须满15年;二是其中的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5年。这2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在办理退休变更手续时需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大疾病救助金,但从2003年1月起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仍不足5年的,实际缴费年限不需补缴。

  (景玥朱晨英朱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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