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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钱救助杀人疑犯是高尚作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2:37 信息时报

  普通人的生命在贫病交加之际是否应该得到救助,似乎是一个不用回应的简单问题;而一名杀人疑犯的生命如果处于死亡边缘,是否应该得到捐款救助,则因为受助者的特殊身份而令人颇费踌躇:“郑州记者白润岱捐钱2000元救助杀人疑犯郭宝尚引发争议”(《河南商报》8月2日)的新闻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颇具口水份量的话题。

  有学者称,在家属无力负担费用的情况下,救助重伤嫌疑人应该是政府出面,不是

记者的事,记者这样做是越位。好一个越位!可是“送郭宝尚去医院的民警称公安部门没这项开支,拒绝出;医院上报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认为嫌犯不在救助之列,也不出”。试问,无力负担抢救费用的嫌犯亲属还能去找哪一个部门?是不是等待政府专门出台一个法规,再逐次逐层去申请经费?如果是这样的话,可能疑犯的尸骨都已经变成化石了。所以说,该学者的此种说法完全是书生之见,甚至可以说是毫无用处,只是代表一种常见的惯性思维罢了。

  有新闻界同行对白润岱的行为提出质疑,认为“这样做有作秀嫌疑,白润岱救助的是犯有杀人罪的嫌疑人,有这个必要吗?反正我不支持这样的行为”。笔者数年前也获得了光荣的记者证,从而得以忝列新闻工作者的队伍之中,闻听同行的上述言论,不禁两股战战,几欲昏死:杀人疑犯难道不是人?何况郭宝尚只是疑犯而已,他在生命垂危之际连获得捐助的权利都可以被漠视吗?尊敬的记者同行,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不难猜测,持有这类想法的人并不是个别人,他们肯定是相当一部分人,甚至可能会在民意表达的过程中出现压倒性的声音:因为千百年来我们习惯于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因为千百年来我们习惯于漠视个体权益和生命价值,因为千百年来我们习惯于以恶治恶,甚至不惜践踏良知和法律。长久以来,多少理想主义者一直在不懈地呼唤人文关怀,多少先行先知者一直在争取公民权益的道路上且行且泣,今时今日,部分愚昧又愚蠢的国民却以“不要捐钱救助杀人疑犯”的尖利呼叫将他们仅有的一点成果扫荡一空,长叹之后,只怕又会增添不少的灰心和沮丧。

  杀人疑犯首先是人,换言之,他具有自然人和杀人疑犯的双重身份属性,然而无论是哪一种身份属性,他都具备要求抢救获得生存的权利。自然人具备要求抢救获得生存的权利自不待言,杀人疑犯拥有此项权利乃是因为法律的正义性和正当性使然:一名未曾获得任何抢救悲凄死去的杀人疑犯无疑会亵渎法律的正义性,任何对此项抢救表示毫无兴趣的政府部门都是在亵渎法律的正义性,“以恶治恶”抑或“坏人死了活该”的思维方式是极其可耻的,根本是一种小人式的诅咒,而非法治社会的理性权衡。救活杀人疑犯的主要目的是实现法律的正当性,我们希望杀人疑犯以一个健康人形象走向被告席,并非以浪费纳税人以及捐款人的财富为最终目的,相反,我们希望以此彰显法治社会的温情与威严,同时以公正而适当的判决对犯罪行为予以严惩,这才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正道。

  新闻中提到的另外一位引人关注的人物是郑州金水区人民医院院长周国平,此君直言不讳地说:“谁出钱我不管,我也不会向出钱者感谢。只要能得到这2000元钱,我就会继续为其治疗,医院付出的已经够多了”。周院长的这番话一定是肺腑之言,他一定是被杀人疑犯的治疗费用迟迟不交给逼急了,以至于眼里只看到钱,连善款的来源也懒得关心。既然“有钱就继续治疗”,那么没钱是否就放弃治疗消极等待政府出面解决问题呢?从这位资深白衣天使的态度和语气来揣测,那简直是一定的,那么杀人疑犯郭宝尚就死定了。

  这是谁愿意看到的结果呢?是前文所提及的呼吁政府救助(可惜当地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都不愿意救助)的学者?是鄙视白润岱“作秀”行为的新闻界同行?还是对此毫无兴趣的读者和看客?也许没人敢承认这个结果是自己欢迎的,但是每个人的行为都是在向这个结果努力,一种可怕可悲可怜可憎的群体性暴力思想正在疯狂蔓延,很多人居然浑然不觉乐在其中。天佑生灵,白润岱捐钱2000元制止了这一结果的出现,也许他真的是在作秀,不过颇令我等旁观者欣慰的是,这是一种高尚的作秀行为——既有人类良知的闪耀,也有实实在在的金钱付出,类似这样的作秀当然是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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