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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生命的价值大于贞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5:14 南方周末

  □蒋峰

  据报道,女作家陈岚近日在各大知名网站的社区论坛贴出一篇题为《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的帖子,该帖子认为:那些倡导女性冒死反抗性侵害的男性,其实是为一己之私着想,在潜意识里认为“男性的性专属权大于女性的生命”。这种要求首先在道德上是过分的,保存女性自身的安全理应放在首位;其次,这种要求对于体力上弱势一

方的女性同样过分,“它以不对称的牺牲,在大众中传播错误的价值观”。而且,陈岚还以犯罪学的角度加以进一步分析。她说:女人此刻捍卫的是隐藏在她身后的某个男人的权益,她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她的生命权也不是属于自己的,是属于某个男性的。

  作为一名青年男作家,我既为这位女同行的大胆、率真、理性的认知击节赞赏,又为某些“男性”网民颟顸、自私、懦弱、腐臭的“道德叫骂”深深地感到耻辱!

  长期以来,我们从媒体上没有少看到遭遇性侵害的花季少女在情急之下跳楼、跳河甚至跳崖致伤致死的惨剧。最新的一个例子是:一位年仅22岁的花季少女在面对两个持刀歹徒劫色时拼命反抗,最后身中数十刀而亡!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人们广泛的义愤和同情。

  我非常钦佩那位少女不甘受辱的奋起抗暴精神,也为她以死来捍卫自身尊严的做法感到深深的震撼,但冷静下来一想,我还是不欣赏她抗暴时的具体做法。道理很简单:一、人的生死是无法逆转的,生命对每一个个体来说只能拥有一次!二、当不幸的极端遭遇把你逼到要生命还是要“贞洁”的最后抉择时,你实际上面临着一个“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次优选择,这时候最理性、务实的选择当然是前者!三、你要意识到:你毕竟只是一个弱女子,而你面对的却是两个穷凶极恶的男子,并且他们手中还有凶器!就是反抗也要务实、理性,见机行事,切不可盲动!四、生命逝去,没有谁能抚慰真正为你的死而悲痛欲绝的亲人心头那鲜血淋漓的巨大创痛!五、你也许还没有享受到为人妻、为人母的天伦之乐,就这样撒手而去,不觉得太遗憾了吗?

  女作家陈岚的那则引起轩然大波的帖子虽然在言辞上略显偏激,但的确充满了物伤其类的悲悯和痛楚,然而,在道德情结深重的国人不求甚解的解读中却充满了误读的悲哀!

  陈岚明明说的是“不要冒死反抗性侵害者”,有些人却偏偏要解读成“在遭遇强奸时不要反抗”———就像你说“要自由”,他却义正词严地反驳道“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绝对的自由”一样,不但在偷换概念,而且还强词夺理!

  其实,从生理上来说,“贞洁”这个道德色彩浓厚的敏感词语对女性来说本来就不公平:女性只要发生一次非婚性行为就极易被发现是“不贞洁”的,而男性则不然。而更为严重的还不是这一点:在人类的中世纪和亚文明时代,失贞女性最大的压力是那种可怕的社会歧视心理。就是在当今外国的某些地方,“失贞”的女性也还要遭到被处死的命运:如果女孩在婚前失去贞操,无论是否被强奸的,都会被兄长或自己的父亲,拖出房间,以利刀当众割喉。即使她的父兄不情愿,也必须立即执行,否则,她的父兄将永远失去在人前说话行走的尊严!这种极其残忍的行为很难让人相信竟是他们周围那些“心灵纯洁”的人们造成的!

  “贞洁”这个劳什子的确是男权社会强加给女性的“不平等条约”,本身就来历可疑、面目模糊,你硬要拿宝贵的生命去跟它交换,除了会收获一腔玄虚的“道德正义感”之外,实在是划不来啊!

  (P117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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