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筷子收费要事先告知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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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21:45 北方新报 |
新报热线(实习记者 王亚楠 孙济琼) “我和4个朋友前几天在迎宾北路的金稻酒店吃饭,结账时服务员说得再交5元钱的筷子费。我们用餐前服务员并没有说筷子要收费,而且在酒楼内也没看到任何有关筷子要收费的明示。”呼市读者郎先生两天前向记者反映了这样一个问题。 记者于是来到金稻酒店,一位姓李的负责人说,雅间的筷子是一次性卫生筷,包装 里还有湿巾和牙签,一直都是按1双1元钱来收取成本费。就此事,呼市消费者协会的宝音副秘书长表示:“餐饮场所在收取一次性卫生筷子的费用之前,要先告知消费者,否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收取一次性卫生筷子的费用,消费者有权拒绝,并且可以向消协投诉依法维权。”来源: 北方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