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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 住经济适用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3:5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昨日,彭州市天彭镇进城务工农民汤发全将自己的出租车停好,与妻子一起选好了自己的房子,户型也很满意。“现在终于能够在城里买得起房,能安心地在城里开出租车了,这还多亏了我们镇上推出的农民经济适用房政策”!

  城市经济适用房,让城市居民能买得起房;农民新居,让失地农民实现集中居住;但非拆迁农民进城务工,想在城里居住却买不起房,又该怎么办呢?彭州市天彭镇率先对此进行了探索,专门针对进城务工的非拆迁农民,首推农民经济适用房。明年2月,第一个项目“和谐家园”就能让200多户进城务工农民入住。

  让务工农民在城里买得起房

  天彭镇属于彭州市经济、政治、文化中心镇,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农村人口纷纷进入城区从事非农产业生产。近段时间,天彭镇专门对全镇暂住人口进行了调查,发现约有6万暂住人口进入城区租房或暂住亲朋好友家或每天来往于城区与乡镇之间,生产生活极不方便且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农村户均宅基地、林园地面积超过300平方米,土地资源浪费现象十分突出。大量长期在城市工作的农户渴望在城区定居,但由于收入不是很高,面对城里的商品房只能是望房兴叹。这部分特殊人群如何集中居住,成为推进城乡一体化中新的课题。

  通过大量调研,天彭镇出台了《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率先提出建设农民经济适用房。

  成本价买房 每人补助近五千

  对象:天彭镇农民经济适用房的适用范围是非拆迁范围的村(社区)自愿进入经济适用房居住的农户。一户农户只能购买一套住房,人均面积40平方米左右,他们将以建房成本价获得经济适用房。

  补助:天彭镇从长远出发,充分考虑了“土地占补平衡”的因素,需要农民将农村宅基地(含林园地)拆除还耕。还耕后,农户将可获得不高于5000元/人的住房补助;农户入住后,享受城镇卫生、医疗、文化、教育、就业及社会保障服务,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所承包的土地受法律保护,享受原村(社区)集中经济利益分配,并继续享受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优惠。

  非本镇农民 也有望买适用房

  为保障该政策的实施,天彭镇实施了严格的审查程序,即农民先提出申请,再由所在村(社区)审核,通过后才能报到镇上审核,最后还要返回到村上进行公示,村民无异议后方能获得购买农民经济适用房的资格。镇村(社区)干部还将入户对农户宅基地、林园地还耕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目前,不少其他镇的进城务工人员也提出想买农民经济适用房。天彭镇初步研究决定,今后推出的农民经济适用房项目也可逐步面向进城的非本镇户口农民。据悉,彭州市下一步将在更多乡镇、更广范围推广农民经济适用房这一新举措。

  刘江 本报记者 杨华春

  声音

  农民向城镇集中的有效途径

  彭州市有关负责人称,天彭镇推出农民经济适用房,其积极意义至少有五点:有效地节约土地,实现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圆了许多农民进城居住、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愿望;实现城市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加强市场的培育与发展,并为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强大人力资源;加强社区建设,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发展,强力推动城乡一体化。总之,它是实现农民向城镇集中、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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