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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涉嫌受贿罪 一审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4:23 东方今报

  武汉消息 昨日,荆州中级法院就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涉嫌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石发亮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至2002年期间,石发亮利用担任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的职务之便,多次帮单位或个人承接工程出面“打招呼”,先后23次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现金、房产、家电等,合计人民币1497.423万元、美元48万、港币35万。案发后,上述款、物

已悉数退还。

  法院认为,石发亮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其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追缴石发亮受贿及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2002年10月,河南省纪委对石发亮立案调查;2005年10月14日被移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w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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