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者起诉黄金搭档 指其虚假宣传要求双倍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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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5:04 大河网-河南商报 |
本报讯“家喻户晓的‘黄金搭档’使用虚假广告,欺诈消费者。”昨日,消费者杨连弟告诉记者,他已经对江苏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等提出起诉,要求对方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北京宣武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去年年底,杨连弟在湖北电视台的节目上看到宣称“腰好腿好身体好”等功效的“黄金搭档”广告。今年1月,他到北京一家百货商场购买了一盒“黄金搭档中老年型”。“我 服用该产品后,并没有任何效果。”杨连弟说,他发现“黄金搭档”的广告内容篡改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告审批内容,一些批文中没有的功能被江苏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擅自加入“黄金搭档”广告之中,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不久前,我已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进行了举报。”杨连弟告诉记者,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他发来了书函,说明处理此事的情况。记者看到公函上写明,该局已责令企业予以整改,可该公司仍在发布违法的黄金搭档牌组合维生素片保健食品广告。 昨日,记者反复拨打江苏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北京晨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