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讨债结果讨出人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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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5:54 山西晚报 |
山东一公司5名职员因非法拘禁欠债人且不慎致其死亡分别获罪 本报8月3日讯(记者郭卫艳)山东省沂水县热电公司副经理徐伟利,在公司的指派下与4名部下来到太原,索要他人拖欠的货款,却因非法拘禁欠债人闹出了人命。今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徐伟利与其部下分别被判处10年到1年不等有期徒刑。 2005年7月上旬,山东省沂水县热电公司副经理徐伟利与4名部下受公司指派相继来到太原市找被害人孙某,协商孙收取该公司煤款而未发煤一事。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7月18日中午,徐伟利等5人先是非法拘禁了孙某,后驾驶孙某的奥迪车将其带往山东。当车行至河北省辛集市境内时,他们发现孙某气息微弱,遂将捆绑孙的胶带纸和绳子解开,并寻找医院。结果,车却在躲避大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徐伟利等人急忙拨打120,待120急救车赶来后,发现孙某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孙某系机械性窒息而死亡。案发后,徐伟利等5人自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徐伟利等5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对他们予以量刑。此外,徐伟利等5人还应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1.7万余元,山东省沂水县热电公司对此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