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换届测评能否采用实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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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6:00 光明网 |
涂玉国 新一轮县乡换届又将开始,为了防止用人的腐败,从中央到地方党委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这种宏观管理很有必要。 然而,笔者却在想,在具体微观选人时,能否更改多年以来在测评时,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为实名制呢? 实行无记名投票,我想主要好处无外乎出于两种设想:一是避免投票人实名投票后,受到当权者的打击报复;二是使投票人排除后顾之忧,投票时能更加客观公正。 然而,这种投票的不利因素是,一些投票人因为没有名字,不对自己的票负责,往往以个人恩怨来评价干部,更使一些拉票人乘机钻了空子。 笔者认为,测评领导干部时,完全可以实名制。这样以来至少有三个个好处:一是可以让组织干部看出被测评的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例如:一个人票虽然很高,但仅限于企业老板,个体经营者,既便票再高,也只能说明这个人平时也是脱离了基层,天天在为“钱”所图;二是让投票人对自己的票负责,如果投票时要反映出投票人的名字,投票人在投票时,就会认真惦量,权衡利弊;三是避免拉票现象。如果投票结果集中倾向于熟悉的圈子,一个小范围,一个小团体,就有可能是拉票的结果。同时,对群众反映的选举中的不良现象时,也可以按“票”索骥进行查证。 如果要排除投票人的顾虑,在唱票和监票时,可以选一些公正的人或纪委或组织部的人参与,而不让与被测评人有瓜葛的人参与,就可以避免泄密。同时,在测评后,票由组织部门带走,只要组织部门不透露,被测评人怎么知道投票人是谁呢? 因此,笔者以为,实行实名制投票,更利用于客观公正的反映被测评人的情况,应该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