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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牛斗架把人伤 牛主担责要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两头牛斗架伤及路人,结果引发一起民事纠纷。7月26日,江西省崇仁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乐某、方某各赔偿原告邓某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人民币1465元。

  今年7月9日晚,原告邓某带亲戚从自己的老房子到新房子去吃饭。途中,方某的小黄牛从其右侧奔跑过来。邓某继续前行,遇见乐某家属牵一头大黄牛过来,便提醒乐某家属小心前面的牛过来斗架。正说话时,方某的牛与乐某的牛相遇,两牛果然发生斗架。斗架中

,乐某的牛将邓某踢倒在地,致使邓某头部轻伤乙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方某牵牛回家途中,耕牛寻衅斗架,并踢倒正行走的原告邓某,致使邓某住院治疗造成经济损失,两被告对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告邓某自己发现危情未及时避开,自身也存在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王志强 陈晓琴)

王志强 陈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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