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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通知单10日内寄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8:35 淄博新闻网

  7月13日和17日,本报以《电子监控:我真的违章了吗?》和《违法通知书半年才收到》为题连续刊发了我市交警部门关于交通违法电视监控处罚的报道后,引起了交警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记者分别到市交警支队和张店区交警大队进行了采访。

  10个工作日通知单必须寄出违法通知 便捷高效在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肖永刚告诉记者,下一步,各区县交警大队将统一规范违法车辆通知方法和程序。第一,各交警大队统一

用特快专递方式通知当事人;第二,必须在10个工作日之内把违法通知单寄出;第三,各区县大队在发出通知单时,需注明车辆在本区县违法次数。针对市民提出的电子监控检测问题,肖永刚副支队长告诉记者,目前,我市用于道路测速、监控及其他执法管理的电子设备已经通过了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的标准计量鉴定,并获得了检验合格证书。

  民警告诉记者,车主如果对自己车辆违法事实产生怀疑,可拿着违法处理通知单到车辆违法所在区县业务大厅查询违法录像。

  记者目击违法车辆拍照全过程百余信件 投递“无门”7月29日10点,记者在张店区电子监控指挥大厅目睹了民警抓拍违法车辆的全过程。

  在监控屏幕上记者看到,在新村路与西六路岗,一辆轿车为了自己方便,在拐弯时把车开上了非机动车道,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了“拍照”并储存录像。该车违法行为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把照片拍下后,有专门民警负责核实、认定,然后把违法资料转到投递工作室,有专人填写违法事实,电话联系当事人核对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

  张店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海滨告诉记者,每天拍照违法车辆300余起,民警的工作量非常大。负责投递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因地址不详无法投递的案例很多,据不完全统计,每月都有100多辆违法车,因车主变更电话、地址导致无法投递。

  驾驶员有义务了解交通安全法地址变更 及时告知在采访中,民警告诉记者,每个驾驶员都有责任和义务了解和遵守交通安全法,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开车,怎样行驶不违法,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只有当事人自己懂法,才能避免违法也利于违法后及时纠正自己的不当行为。

  记者了解到,违法车辆拍照后,车主没有收到通知单,其因素之一就是车主变更了地址及联系方式,而没有到车管部门及时更正,导致违法通知单无法寄出。交警提示:如果车主变更住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时,根据有关规定,车主有义务到车管部门登记。车主可到市车辆管理所1号业务大厅5、6、7、8号窗口办理变更备案,以确保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将车辆交通违法、事故及其他相关信息准确及时地告知和送达。

  电子监控改善了交通拥堵现象违章减少 事故下降据了解,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83万余辆,道路总长度达到3529公里,随着管理任务的日趋繁重,凸现警力严重不足,道路交通事故也呈现高发势头。

  2000年,我市在各大路口(段)开始陆续设置电子监控,电子监控给我们的安全出行提供了保障。张店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宋淑永主任介绍,在东一路与新村路路口,以前交通秩序混乱,事故时有发生,从2000年9月份安装了电子监控后,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0%以上,事故下降了80%。美食街与西二路路口,没有电子监控时,车辆乱停乱放,导致交通拥堵,事故经常发生,2002年,安装“电子眼”后,交通拥堵现象有很大改观。

  记者了解到,目前,“电子警察”主要抓拍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前排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违章停车、闯红灯、行驶中接听电话、超速等违法行为。据民警介绍,目前,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行为依然突出,闯红灯、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通过“电子眼”治理,比以前已大量减少。

  (本报记者杨秋云 通讯员石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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