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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亿元级新开项目面临清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8:5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3日讯 记者郄建荣 今年以来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逐项都要接受全面清理,清理内容涉及产业政策、项目审核、土地审批、环境评价等。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透露说,由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等国务院五部门开展的这项清理工作日前已全面展开;清理中发现存在任何一项问题的新开工项目,都要责令项目暂停建设、限期整改。

  按照五部门的设计,全面清理的范围包括今年上半年列入统计范围内的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其中,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水泥、电力、纺织行业要清理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煤炭行业要清理设计能力3万吨/年及以上的项目。清理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违反产业政策、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或核准以及是否违反土地审批政策、是否违反环评法律等近20项。

  对于清理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五部门要求,对于清理中发现的任何一项问题,有关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发展改革部门要责令项目暂停建设、限期整改,在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完相关程序后方可复工建设;对存在问题的新开工项目,各地要将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

  五部门要求,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履行完相关程序的建设项目,质检部门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不得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因新上项目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变更经营范围的,在取得企业登记前置许可前,工商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据介绍,清理工作将用一个月时间完成。各地清理工作结束后,国务院将组织由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的督察组,视各地清理结果和处理措施情况,对各地清理工作进行抽查。

  同时,五个部门还提出了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的要求,其中,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履行完相关程序而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有关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国家发改委将加强对各地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项目审核、土地审批、环评审批等建设程序执行不力的地区,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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