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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法宣模式 建设和谐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8:51 法制日报

  “四五”普法期间,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紧密围绕劳动保障中心任务,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模式,打造法制宣传精品,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劳动保障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据统计,“四五”普法期间,深圳市劳动保障系统共投入普法经费4700多万元,举办政策法规培训班4100多期,培训人数超过100万,现场咨询1700多场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普法节目1100多期,在报纸刊登普法专版2900多期,开展政策法规知识竞赛3次,设置普法专栏420多个,制作普法专刊1.2

万多期,在交通要道制作大型宣传广告牌8个,发放普法资料1200多万份。深圳市、广东省“四五”普法考核领导小组评价深圳市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期间进行了大投入、大宣传,产生了大效益,成绩非常突出,经验非常可贵,效果非常好,实现了政府、企业和员工三方共赢。

  规划到位 组建普法宣教队伍

  为把“四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深圳市劳动保障局成立了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了“四五”普法办公室,安排业务骨干专司普法工作,并配备了各种普法器材,使普法工作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次普法动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普法分析会,定期对相关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每年年底进行考核评优。

  为使“四五”普法工作有章可循,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制定了普法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成立了电话咨询中心,安排近40名工作人员接听社会各界的咨询。龙岗区劳动局设立了15个咨询窗口和16部咨询电话。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挑选了35名精通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业务骨干,并在人大等单位聘请了一批法律专业人士,共同组建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教育队伍,每年组织用人单位和员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全部开设了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窗口。全市构建了市、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普法宣传网络。

  措施得力 确保普法不漏死角

  深圳市劳动保障系统高度重视工作人员自身的政策法规学习,通过建章立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此项工作。市劳动保障局在全局公务员及领导干部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建立了工作人员每周三下午学习制度,通过举办政策法规讲座、召开疑难问题研讨会等形式,确保每月安排1次工作人员政策法规学习。各区劳动部门也建立了相应制度。“四五”普法期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共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种政策法规培训468期,工作人员平均每年的培训时间超过60小时。工作人员100%参加普法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同时,该局把工作人员学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过普法,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逐步建立健全了劳动保障执法人员、听证员和仲裁员持证上岗制度。根据这些制度,劳动保障系统的所有执法人员必须通过学法考试,获得合格证才能从事执法工作;与执法有关的听证员、仲裁员也必须通过学法考试,取得有关证件才能上岗。

  市劳动保障系统建立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培训制度。针对用人单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联合举办专题培训及讲座。结合一年一度的全市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有针对性地举办违法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者政策法规学习班。先后举办了三次面向企业社保经办人员的大型培训班,对企业社保经办人员的业务操作和社保法规政策两方面进行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四五”普法期间,参加培训的企业劳资人员超10万人次。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市现已建立起一支数万人的具有较高劳动保障法律水平的劳资人员和经营管理者队伍,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五”普法期间,深圳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还组织针对劳务工的政策法规培训近3000期,参加培训的劳务工超过100万人次。

  形式创新 构建立体宣传网络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不断创新普法形式,通过各种载体使政策法律法规深入到用人单位、家庭、劳动者中,渗透到全社会,真正做到“报刊有文字、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信息、宣传有资料”。

  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新模式。“四五”普法期间,深圳市、区、街道3级劳动保障部门上下联动,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四五普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与我同行”万人签名活动、政策法规宣传文艺晚会、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有奖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使广大劳务工潜移默化地接受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教育。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设立了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电脑触摸屏和演示屏,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查阅相关资料。在广深高速公路、罗湖火车站、华强北商业街、地铁口、公交站台等交通要道的电子大屏幕和广告牌上制作了多个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广告。在工业区、劳务工生活区等人群密集的地方设置普法宣传专栏420多个,累计制作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专栏1.2万多期,编印派发各种劳动保障普法宣传资料几百万份。

  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加大普法力度。在媒体长期开办“局长信箱”、“社保信箱”、“打工世界”、“职工之家”等多个政策法规宣传专版;定期开展有关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的“民生热线”接听活动;长期在深圳电视台“法治纵横”栏目开设“劳动法一分钟”问答节目,并制作劳动保障“四五”普法纪实节目;在深圳广播电台举办“共同的家园”节目,专门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以广播剧的生动形式开设“劳动社保五分钟”专栏,介绍劳动社保政策法规,在电台播出宣传劳动社保内容的节目,以上两个专栏均连续开播3年。同时,各区劳动部门也在当地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定期制作各种政策法规宣传节目。

  开发了深圳劳动保障信息网,深圳社会保险网等6个网站,建立了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库,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和下载各种政策法规。

  定期组织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周、宣传月和咨询日活动。2002年9月,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宝安区和龙岗区劳动局,同时在3个会场举办“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日暨《深圳市劳务工学法用法读本》赠书活动”,向劳务工赠送读本6万册。2004年11月,市、区、街道3级劳动保障部门上下联动,在华强北商业街、东门商业街和八卦岭工业区等30多个人群密集的场所设立咨询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带领近200名业务骨干走上街头宣传政策法规。2005年3月,连续6天在21个地点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56万多本,接待咨询及投诉近2万人次。

  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市劳动保障系统多次组织面向全社会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2003年,市社保中心组织政策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收回有效答卷3万多份。2004年,市劳动保障局举办了“深圳市首届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得到广大用人单位及员工的积极响应,共收回有效答卷近4万份。2004年,在市劳动保障局的指导下,福田区劳动局组织了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电视大奖赛,共有15个代表队参加比赛。

  大力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同时行动,通过赠送普法宣传资料、授课、指导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将政策法规直接送到建筑工地、“三来一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各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手上。2004年12月,龙岗区劳动局到龙城街道辖区一家员工过万的鞋厂送法上门时,鞋厂负责人和2000多名员工列队排成1个大大的“法”字,表达他们“依法务工、依法管理”的决心。

  学法用法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市社保中心利用扩面征缴、工伤事故调查的机会,每年到3万多家企业宣讲法律法规,派发宣传资料和办事指南。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实行分片包干和挂点服务制度,结合监察工作向用人单位和员工派发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资料,进行相关咨询,帮助用人单位查找纠正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劳动保障仲裁部门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讲透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对劳资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整个仲裁过程实际上又是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劳动就业部门结合再就业工作,大力加强再就业政策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劳动保障系统对外服务窗口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员工和咨询人员耐心讲解社保政策。

  通过普法,用人单位依法经营自觉性逐步提高,员工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制定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项劳动保障标准。主动咨询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用人单位与日俱增,许多用人单位甚至主动邀请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为其员工讲授政策法规,如理光公司、深大电话公司、太太药业公司等。劳动者遇到劳资纠纷时,胡搅蛮缠的少了,依法维护权益的多了;对于违法用人单位采取过激手段泄私愤的少了,投诉举报的多了;罢工、堵路、闹事的少了,循信访、仲裁、诉讼等正当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的多了。

  通过有计划的普法,各级劳动保障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市普法办和劳动系统普法考试的合格率每次都达到100%,为真正做到依法公正执法打下基础。据统计,2000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胜诉率为50%,2004年提高到91%。用人单位依法经营自觉性逐步提高,2001年深圳市劳动保障局监察处查处欠薪用人单位4942家,追发劳动者工资3.07亿元;2004年,查处欠薪用人单位2041家,追讨欠薪2.37亿元,企业违法欠薪现象大幅下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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