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规定航班延误逾4小时须协助旅客改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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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8:51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8月3日讯 记者陈煜儒 来自首都机场的消息说,针对首都机场入夏以来因特殊天气原因频繁出现的航班延误问题,首都机场已经与驻场的各个航空公司制定了航班延误后的服务保障方案。方案要求,如航班延误超过4小时,若旅客选择改乘其他航班,各航空公司须根据机票情况协助旅客改签航班。如果航班出现延误,航空公司的地面代理公司将通过机场的航班信息显示系统发布航班延误信息,并做好对旅客的解释工作。首都机场运行监控指挥中心也将每隔30分钟通过广播向旅客通报航班不正常信息或航班的动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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