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警服未必能执法公安建立执法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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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9:04 沈阳网-沈阳今报 |
今报讯(巨生记者王鹏实习生张艳洁)身着警服未必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执法,因为不是所有的公安部门都具有行政执法资格。面对执法警官时,或许你有权说不。 昨天,市公安局对外宣布:沈阳公安在全国首次构建公安行政执法责任体系。375个部门可行政执法 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傅群解释,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相结合的制度。 目前,市公安局具有行政主体资质的部门共375个,有效的执法依据243部。按照行政执法中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3个层次,市公安局明确界定了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以及违反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案一评建立执法档案 已经推行并实施的建立执法档案制度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6月1日至今,已发现存在执法问题的档案41件。 市公安局已经建立了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和执法部门档案,“责任权力划分后,执法者必须从执法最开始就要关注执法后果。”傅群认为,包括辞退在内的各种处罚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过错行为,遏制重大违法执法案件的发生。针对问题特别规范责任 傅群告诉记者,针对热点问题市公安局特别制定出台了《沈阳市公安局办理治安案件执法责任制》,现已正式下发实施。杜绝了因执法责任不清,责任追究难以落实的弊端。 市民如需咨询相关情况及举报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部门执法问题,可拨打市公安局法制处电话:23106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