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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加强汛期旱季环境监管  重罚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及偷排污染物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9:35 中国环境报

  梁隽 瞿燕凌

  本报讯贵州省环保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加强对废水排放量大、废渣产生堆存量大的企业,位于河流湖泊沿岸及农业生产场所附近的污染源,以及废水用于灌溉的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汛期、旱季环境安全。

  目前已进入高温季节,洪涝与干旱并存,极易发生污染事故。为保证汛期、旱季的环境安全,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将从3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加强环境监管力度。一是督促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加强固体废物堆放场的管理,定期清理排洪沟,及时处理渗滤液,避免汛期灰场、矸石山、电石渣、锰渣、磷石膏等固体废物堆放场垮塌;二是监督有关企业落实污染事故应急措施,建设好、维护好废水事故池,确保事故池经得住暴雨洪水的考验,保障应急池有足够应急容量;三是组织对有毒化学品仓库、危险废物堆存场等可能发生泄漏、造成污染事故的场所进行排查,督促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借汛期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偷排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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