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规:宿舍给手机充电,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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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10:44 南方新闻网 |
厂规:宿舍给手机充电,罚款 员工称多次被罚,管理员称为安全考虑,律师表示此举不妥 本报讯(记者丰雷实习生黄付平)“我们在宿舍给手机充电屡被厂方罚款”。前日,维珍妮国际有限公司部分员工对厂方此举表示不满。该公司宿舍管理处管理员说,这是“厂 规”,“是为了安全”。律师则表示,工厂无权对员工罚款。维珍妮国际有限公司位于宝安区公明街道玉律社区,据该公司员工胡先生介绍,前日下午3点多,他在宿舍休息时给手机充电,被巡查的宿舍管理员看到,“管理员说我违犯厂规。”胡先生说,管理员给他开了张20元的罚单,并称“在工资里扣”,胡先生要罚款单,但管理员不给。 该公司很多员工反映,“不准在宿舍给手机充电”是厂规中的一条。员工王先生表示,工人们没有其他充电的地方,只能在宿舍内偷偷给手机充电。公司经常派管理员到宿舍巡查,发现有员工充电就没收充电器且要罚款。员工们表示,假如工厂不准员工在宿舍充电,至少应给大家提供一个充电的地方,否则,员工不可能不给手机充电,这不是设下规定故意罚款吗? 该公司宿舍管理处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女管理员说,工厂规定“员工不能在宿舍给手机充电”,如被发现,第一次书面警告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不提供罚款单。记者询问“那员工去哪充电”时,该管理员说:“随便在哪充,但不要让管理员看到,否则就要没收充电器罚款。” 广东省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智然表示,厂方无权对员工罚款,罚款是国家赋予执法机关的特定权利,而且,厂规不能和国家法律相抵触,否则就是违法。厂方如为安全考虑不准员工在宿舍充电,就应给员工提供专门的充电地方,若员工仍违规,厂方可以制止,但也不能罚款。 (报料人:王先生报料奖:100元)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