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整治工业园区超标排污“十五小”企业一律取缔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17:30 生活报 |
本报首席记者 张立 本报3日讯今日,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从即日到9月底前,哈市将集中整治各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将重点查处化工、冶炼、印染、造纸、电镀、酿造和废旧物资加工等重污染行业集中的工业园区的排污问题。 据了解,本次全面整治清查、坚决纠正哈市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过程中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境执法检查、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一系列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工业园区内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企业,要一律责令其停止建设或生产;对建有污水处理厂但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园区内企业,要一律责令其停产治理,对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的,要追究当地政府的责任;对未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的工业园区内企业,要一律责令其停产整顿;对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要一律取缔并销毁其生产设施;对未按规定安装在线污染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以及未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志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企业,要一律责令其实行停产治理,并依法予以重罚,同时追究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对达标无望的企业要彻底关闭。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