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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扩大法援覆盖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2:10 燕赵都市报

  本报承德电(记者邓学军)除《法律援助条例》中所规定的援助范围外,承德根据实际情况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这是记者从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得的消息。

  此次承德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为:对在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因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受到人身损害,主张权利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其他确实需要法律援助的,也尽

可能地将其作为法律援助的对象。为便民利民,使得这项工作得以落实,近日,在承德市司法局和承德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还正式成立了承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律援助联络站。

  据了解,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如下:身份户籍证明、申请人经济情况证明;申请人为残疾人的,要出示残疾证或有关证明;申请人未满十八岁或系无行为能力人,可由监护人代为申请,代为申请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有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经济状况的证明;与申请援助有关的案情材料;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应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援助联络站将根据困难职工或农民工所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事项的轻、重、缓、急,适时安排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与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见面,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咨询电话:0314-202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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