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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最高奖增至100万 我市近期将修改奖励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2:46 青岛新闻网

  山东科技最高奖增至100万元

  我市近期将修改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本报讯记者近日获悉,我省对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作出重大修订,从今年起将大幅度提高科技奖励力度,省科技最高奖奖金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增至100万元。

  根据新修订的《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科学技术最高奖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奖金数额分别由原来的3万元、1.5万元和8000元提高到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据悉,这一政策的制定将大大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对全省科技自主创新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加大奖励力度的同时,我省还首次在科技奖励办法中突出鼓励原始创新、自主创新和强化知识产权的导向,并要求各市、县政府也设立科学技术奖,奖励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市科技局成果处有关人士介绍说,我市近期将参照上级要求,对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行相应修改。(本报记者张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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