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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10个先进县受到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3:28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志勇报道:今年4月省政府出台《江西省森林资源保护激励暂行办法》后,省林业厅最近会同省财政厅对全省70个林业重点县“十五”期间森林资源保护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并对考评居前10名的崇义县、靖安县、井冈山市、安福县、兴国县、浮梁县、铜鼓县、婺源县、资溪县、贵溪市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据悉,我省对受到奖励的县(市)制定的具体奖励办法是:省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

排每县(市)转移支付资金100万元;省林业厅根据国家当年投资计划确定获奖县(市)林业项目,安排林业项目资金,原则上每年安排获奖县(市)的林业项目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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