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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为乱开处方医生设“污点记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4:04 光明网-光明日报

  本报天津8月4日电昨天,天津市卫生局针对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状况,对34家3级医院的病历进行了详细检查、评价,并将结果向新闻媒体通报。这是天津市在近日出台《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暂行规定》后,进行的首次大范围临床用药合理性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医生被查出有滥用抗菌药物和无针对性“包围式用药”的行为,将作为不良行医行为记录在案,情节严重者还将受到严肃处理。

  《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暂行规定》是天津市为保护患者合理用药权益、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经济”而专门制定的。依照此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将严格控制价格高、使用数量高和使用量增长率高的“三高”药品,在保证临床正常使用的前提下限量采购。抗生素使用情况和联合用药情况是该市规范用药行动的重点。

  在此次对34家3级医院的检查中,天津市卫生局共抽查了994份可评价病历,评定出优秀病历492份、合格病历215份、不合格病历287份,合格率为71.1%。他们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医院存在的不规范用药的情形包括:手术后抗菌药物使用超时,而病历中未记录超时使用的原因或超时使用的理由不充分;在出现白细胞升高等细菌感染指征时,未进行细菌培养;个别医院术后在无充分理由的情况下,立即使用高级别抗菌药物等。

  针对上述问题,天津市卫生局要求各医院都必须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抗菌药物合理的选择方法、给药途径、给药时间、用量;各医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和调整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抗菌药物三线划分权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医疗单位在使用抗菌药物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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