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守着大气矿却缺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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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4:44 重庆时报 |
本报讯(记者赵学锋)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油、气等资源的大型企业,要在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方面给予支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昨天在石柱了解到,在此开发的建南气矿将大部分气给了湖北、万州等地,使石柱守着大气矿却缺气用。 石柱县汇报说,《民族区域自治法》部分条款执行不力。该县本是天然气富集区, 江汉石油管理局下属的建南气矿在这里开采的日产气量已达20万立方米,占建南气矿总产气量的70%,但供给石柱县的天然气每日只有2万立方米,无法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气。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表示,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以使《民族区域自治法》真正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