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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让KTV经营者参与收费标准博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5:50 大众网-大众日报

  KTV收取视频费是近日的一个焦点问题。记者4日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获悉,即将公示的价格标准还包含了音著协所要收取的音频费。(8月4日《法制晚报》)

  在KTV收费的具体办法与数额的制订上,“你方唱罢我登场”,惟独不见有KTV经营者的声音。尽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有些KTV经营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但并没有被政府部门纳入到具体收费办法与数额的确定中来。

  相关法律已对商业性使用音像制品提出了付费要求,所以在是否交费的问题上,KTV经营者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但是法律并没有对交费的办法与数额作出具体规定,这无疑使这个问题自动进入了政府部门的自由裁量范畴。但KTV收费办法与标准要制订的合理,需要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尤其不能将作为利益相对人的KTV经营者的意见排除在决策考量之外,否则有可能会使最终确定的方案失去公允,在音像制品著作权人与商业使用者的利益之间失去平衡。

  这就需要在KTV收费的具体办法与标准的制订过程中,设置公开听证的环节,即将包括KTV经营者在内的利益各方纳入到听证当中,在政府部门的组织下进行公开博弈,最终达成一个合法合理且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但令人遗憾的是从媒体的相关报道中,我们没有看到有关召开听证会的任何表示,这无疑是对KTV经营者的不公。

  我国KTV经营场所众多,从业人员庞大,所以,维护KTV经营者的利益关系到民营企业的生存,牵涉到不少人维持生计的切身利益。因而既要旗帜鲜明地维护音像制品著作权人的利益,也要关注KTV经营者的利益。显而易见的是,将其中任何一方的利益诉求表达排除在外,都难以维持其间的利益平衡,所以在KTV收费标准的制订过程中,让利益各方参与公开博弈的程序不可或缺。

  尽管KTV收费标准不像资源价格的制定与调整那样,几乎牵涉到所有人群,也就是说,KTV经营者是一个人数相对较少的群体。但是少数人的利益同样需要得到维护,公平公正不因事涉人少就可以打折扣,相反,在一个法治社会中,与坚持“多数人决定”同样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维护少数人的利益,防止他们的利益受到“多数人暴政”的挤压。

  应该看到,KTV经营者是商人但也是“民”,如果行政权力不能受到必要的制约,他们的利益很可能受到损害。所以,在KTV收费办法与标准的制订上,举行社会各界与新闻媒体监督下的听证会,让KTV经营者的合理利益表达对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形成应有的制约,是防范相对人利益受损的必要程序。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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