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900余万 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被判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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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5:53 大河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李旭兵)8月4日,记者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8月3日该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涉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石发亮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到2002年1月,被告人石发亮在任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其妻黄玉荣(另案处理)为12个请托单位或个人谋取利 益,先后23次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1900余万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法院认为,被告人石发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能坦白交待犯罪事实,并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据荆州中院研究室主任易绍政介绍,一审宣判后,石发亮当庭没有提出上诉。②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