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先后23次收受贿赂达1500多万 河南原交通厅长石发亮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8:08 南方日报

  新华社电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受贿案近日作出一审判决,石发亮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8岁的石发亮在任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为12个请托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先后23次收受贿赂款、物资合计人民币1497万多元

、美元48万元、港币35万元。案发后,上述款物已全部追缴。

  石发亮当庭没有提出上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