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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推限房价地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8:11 南方新闻网

  广州首推限房价地块

  开发区两居住用地小户型最高价不超过6000元/平米

  本报讯(记者王卫国实习生戴克莎)广州首批限房价居住用地即将推向市场。昨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和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连发出六份卖地公

告,其中挂牌出让的两幅开发区居住用地被限定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最高售价不得超过6000元/平方米。

  而曾在6月份推出的两幅编号为KXC-P2和KXC-P3居住用地,在被收回调整相关文件后,昨天也一齐亮相,但并没有对套型和房价做具体的限制,只在出让合同中提出,规划设计方案必须符合“国十五条”的要求。

  九成以上建小户型

  据了解,这次推出的两幅限套型、限房价的居住用地位于广州开发区广汕公路以南、开创大道以东,编号分别为KXC-H3和KXC-H4。两幅地东西排列,南邻建设中的万科城和保利林语山庄,环境优美,是典型的山水靓地。

  出让公告中规定,明确了具体的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90%以上。小户型比例还有套数规定:KXC-H3地块的小户型套数必须大于1762套,而KXC-H4地块更要达到2841套以上。

  小户型不超过6000元/平米

  除了限套型以外,两幅居住用地还限定了建成后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这在广州国有土地出让史上还是第一次。

  出让公告规定,“本次挂牌出让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采用竞地价方式出让。报价达到或高于挂牌出让起始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竞得人在本出让地块开发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宅销售最高价格不得超过人民币6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两年内建成十日内开盘

  这次限价出让的两幅居住用地还明确规定:开发商在签订《土地合同》之日起半年内,必须对用地动工(打桩),全部工程二十四个月内竣工并投入使用。超过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仍未动工开发的,政府将有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外,开发商在拿到预售许可证之日起十天内,必须开盘,并按整栋对外销售。

  专家:开发商不用观望了

  对于广州此次首推限房价居住用地,相关专家普遍认为,这是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具体落实,并具有很强的试验性质。

  中原地产副总经理黄韬指出,开发区这两块地6000元/平方米的限价并不是很低,开发商拿地块还是有一定的利润空间。

  光大地产副总经理陈洪志认为,限房价的信号意义在于,广州不可能对国家的政策有任何松动,开发商不用再观望和抱有侥幸心理了。

  开发区两块限房价居住用地

  地块名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底价限套型限房价

  KXC-H3地块8.8105万平方米17.621万平方米1.0335亿元90%以上6000元/平方米以下

  KXC-H4地块14.2031万平方米28.4062万平方米1.3734亿元90%以上6000元/平方米以下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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