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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补偿款支付凭证 南沙实行“专人专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8:12 南方新闻网

  贴心情报

  本报讯(记者罗斯丁实习生程建兰通讯员曾剑青朱伟玉)记者近日从南沙开发区地税局获悉,该局在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实行专人专窗服务,使开票人能以最短的时间取得补偿款支付凭证。

  南沙开发区地税局介绍,为配合广州市“南拓”开发战略部署,加快南沙地区开发进程,确保地税部门开具的征地拆迁补偿款支付凭证迅速及时开具,该局税政处与区国土开发部门达成共识,简化程序,明确基层分局对征地拆迁补偿开票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不用上报区局,经主管分局长批准可以即时开具补偿款票证。在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实行专人专窗服务,使开票人能以最短的时间取得补偿款支付凭证。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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