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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版税之争(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9:00 每日新报

  国家版权局近日批准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共同对全国卡拉OK厅收取MTV版权费用,激起文化娱乐行业强烈反响,叫好声有之,反对声亦有之。

  “维护知识产权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上海文化娱乐行业协会表示,对卡拉OK厅再征版税,无疑将成为中国文化娱乐业版权保护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但许多现实问题也一一浮出水面,如“该如何收费?向谁缴费?收取费用谁来监管?”争议声中,中国迄

  今为止牵涉范围最广、数额最大的版权收费行动将何去何从?

  坊间流传两种标准

  MTV收费将达数十亿?

  “2003年来,关于KTV使用音乐电视作品侵权的案件不断发生。”上海金碧辉煌KTV经理朱南说。

  2004年3月,中外数十家唱片公司发起了一场轰动全国的“维权行动”:向全国12000多家卡拉OK经营者发送律师函,索要MTV卡拉OK作品放映权使用费,理由是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名权由制片者享有。”尽管卡拉OK经营者已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缴纳了一部分著作权使用费,唱片公司认为使用MTV仍需收费。

  业内人士分析,从2003年底开始酝酿,并爆发于2004年初的这次事件,直接导致国家版权局筹建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就使用MTV情况收取版税。此举代表了唱片公司的利益。

  此前,卡拉OK经营单位一直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交付著作权费用,主要是词、曲方面的费用,不涉及影像及其播放权利。

  虽然收费事件已经在网上沸沸扬扬,但尚未有正式官方文件出台。媒体报道先后传出两种收费标准。第一种说,将按照卡拉OK厅的包房数量收费,大小一视同仁,每天收取10多元人民币。据此,有人计算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将从全国卡拉Ok厅收取高达数十亿的MTV版权使用费。稍后传出的第二种收费标准按营业额算,按每首歌曲收0.17元计,但营业额规定了上限。

  以上海为例,共有3000多家KTV企业,小的每家有十几间包房,大的有200多间,包房总数共2.7万间。此前5年上海KTV企业向中国音著协交费主要根据营业场所的包房数,进行分等级收费。每家企业交费最高不超过每年6000元,这还是针对有80个以上包房的大型企业;包房在20个以下的企业,每年只需交1200元。

  全国企业每年交费6000万包间每小时版权成本仅两分钱?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音著协工作人员指出,虽然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多年来在做收费工作,但是在真正落实过程中遇到阻力重重,有一部分企业配合交费,但是由于大多数企业长年来已经习惯了免费的午餐,根本就不愿意上交这个费用。

  “在我看来,版权收费这个事情在中国还没有真正起步。”他认为,全国大多数卡拉OK企业对于本应支付的词曲的著作权费用完全没有概念,“用几乎免费的东西在赚钱。”

  现在中国音著协每年在全国范围内收费大概在6000万。这个数目和卡拉OK的收费比起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去过卡拉OK厅的人都知道,那里一瓶可乐就十几二十元,一盘果盘好几十元,利润很高。但是对于他们需要支付的版权费却视而不见。”经常去唱卡拉OK的肖先生算了一笔账:如果按一家卡拉OK企业一年缴纳版税6000元,而卡拉OK厅全年营业365天,每天8小时计算,每小时的版税成本为2元,按80个包间来算,每个包间在版权方面的成本仅2分钱!

  娱乐企业显然不能认同这样的计算方式。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指出:“和以往音著协的收费标准相比,新的收费标准是天价!”

  不再放MTV还是提价消费者担心成“冤大头”

  “以后去唱卡拉OK,会不会涨价?”这是一位高中男生对于这次版权保护收费之争的第一反应。他对记者说,自己唱歌花的都是爸爸妈妈的钱,很担心卡拉OK厅或明或暗地把这笔要缴的开支移到消费者身上,会很冤枉。

  尽管国家版权局官员在新闻发布会上已经表示,版权费用不应由消费者支付。消费者到卡拉OK经营场所消费,已经向经营者支付了费用,不应再额外交钱。但仍有不少人像这位高中生一样,觉得羊毛出在羊身上,企业可能会偷偷提价,转嫁成本。

  而业界的另外一种预测是,如果MTV的使用费过高,卡拉OK厅很可能会减少使用声画并茂、有明星载歌载舞的MTV,而更多地使用一些不具备著作权的影像制品,例如风光、泳装美女等等。

  一位专家指出,在卡拉OK发源地日本,许多KTV不用唱片公司的MTV。他们的做法是这样的:交纳词曲著作权费,但是所配的画面都是自己去拍摄,从而规避放映权费用。

  “卡拉OK版权费用该怎么交?缴多少?这方面国际上没有具体模式,因为卡拉OK在欧美并不流行。但日本有很多。中国的卡拉OK如果不想交费,也可以自己去拍摄,学习日本。”

  该收多少钱市场来决定企业质疑推动版权保护

  一些娱乐企业指出,如何形成版权收费公开、公正、合理的机制,是最为现实的问题。

  由于此次收费涉及地区多,缴费机构庞杂,企业、专家认为广泛征求意见并达成一致的可行性不高。

  “每个地区的消费水平都不一样,企业和企业间的观点也不一样。要达成一致并不容易。那么,如果出现不同意见怎么办?”律师韩正对此表示质疑。

  韩正认为,目前,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仍存在一些不足。由于国际唱片市场上主要由五家大型企业垄断,倘若这五家都授权管理协会进行收费,但由于被收费者众多,难以收集意见,很容易出现收费情况被唱片公司控制的局面。

  音著协上海代表处薛彬指出,使用MTV应该收取多少版权费用,既不会取决于国际惯例,也不会取决于单方面利益,最终将由市场来决定,达成一个“理性化的数字”。

  “版权收费是私权,属于民事权利。我有一个比方:MTV像是用大白菜做成了色拉,色拉肯定比大白菜贵,如果大家都喜欢吃色拉,那么大白菜就要卖贵一点,五块钱一斤;否则就卖五毛一斤,也没人买。”

  对于MTV收费之争,薛彬认为,很多人忽略了版权收费真正的意义是为了鼓励艺术家创作更多更好的作品,让消费者得到更多更好的娱乐享受。“版权整个产业在中国是一个新的概念。”

  上海文化娱乐行业协会负责人、金碧辉煌

  KTV经理朱南认为,MTV收费将为今后中国文化娱乐行业的版权保护设立一个标准,不能随随便便就定下来。而企业质疑收费标准,对于中国的版权保护进程也具有积极意义。MTV收费之争,还没有画上句号。

  据新华社、《法制晚报》报道

  <责任编辑: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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