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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渔船自捕水产将便捷入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9:5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林晓丽 见习记者陈浩 通讯员吴恂、刘冰)记者昨日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复,汕头近日被获准成为广东首个对台渔船自捕水产品实施检验检疫便利措施的口岸,更多的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有望便捷入粤。

  汕头也成为继福建、厦门口岸之后,大陆第三个对台渔船自捕水产品实施检验检疫便利措施的口岸。

  据了解,过去台湾渔船自公海自捕水产品进入大陆需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今年4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58号公告,扩大台湾水果、蔬菜和水产品准入种类。

  该公告称,台湾渔船自捕的水产品输往福建,可参照大陆自捕渔船做法,凭公海自捕鱼许可证、贸易合同、发票等资料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不再要求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便利措施的出台,打通了台湾水产品从福建沿海口岸进入的通道。

  汕头与福建同属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关系密切;同时又是广东主要的水产品加工出口基地。“十五”期间,汕头共出口水产品22.65万吨,创汇13.01亿美元,连续四年居全省首位。

  据统计,汕头市现有30多家水产品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可达30万吨,但目前年加工量仅维持在10万吨左右。原料供应不足,特别是海捕水产品原料供应不足,严重制约了汕头水产加工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台湾的渔业比较发达,特别是远洋捕捞业具有较大优势,每年都捕获大量水产品,希望扩大水产品对大陆的销售。

  同时,福建、广东等地和台湾的渔业合作历史也非常悠久,自然环境条件也非常相似,两岸在水产品的捕捞和销售方面,有许多的合作空间。

  专家介绍,对台水产贸易检验检疫便利措施的出台,给台湾自捕渔船水产品进入大陆市场多了一条便利通道,对于具有较高质量技术水平的广东水产品加工业来说,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目前,广东检验检疫部门已做好迎接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输汕的各项准备工作,只要货物进境,将立即对其实施有关便利措施,包括对货物优先进行检验检疫,优先办理相关的验放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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