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枪打猎误中林间采叶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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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10:56 信息时报 | ||
中枪猎物竟是大活人 46岁的池海志家住广州市天河区,闲暇时,他喜欢到郊区打猎。他使用的是一把雷明灯霰弹猎枪,这把枪是2000年前后,他从熟人那里买到的,几年打猎的经历让他的枪法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去年12月18日上午,池海志又持猎枪到白云区钟落潭镇沙田村布塘窿一带打猎,可是,搜索了一上午,都没有发现半只猎物,已经到中午11时,池海志失望地坐在了树下,正准备休息一会就打道回府。 这时,一阵悉悉簌簌的树叶响声吸引了他的注意,池海志往林子里一望,看到树叶在一叶一叶地被拽下,“一定是个大家伙!”,池海志乐了,赶紧举起枪,瞄准树林中的身影就是一枪,身影立即中枪倒地,池海志跑上前一看,却一屁股呆坐在地上。血泊之中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大家伙”,而是个活生生的女子,原来,她在那里摘树叶,但却被池海志一枪误打死。 自首赔钱仍须入狱两年 池海志回过神来后,踉踉跄跄地跑到沙田村治保会投案自首,并在警方到场后自觉配合警方调查。今年3月27日,池海志的家属凑钱赔偿了死者家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5000元。 即使事出无意,池海志因自己的大意夺去他人的宝贵生命,也应接受法律的惩罚。日前,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审理认为,池海志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他还使用非法持有的枪支打猎,并在未查明目标是否确为猎物的情况下开枪射击,疏忽大意致被害人中枪死亡,其行为还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由于他是初犯,案发后还有自首情节,并能够主动赔偿经济损失,法院对其从轻处罚,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