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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枪打猎误中林间采叶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10:56 信息时报

  

开枪打猎误中林间采叶女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陆丹) 一广州男子闲暇时去郊区打猎,本以为树林中的是个“大家伙”,可是一枪打出去,却傻了眼,原来打死的竟是个活生生的女子。日前,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非法持枪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两年。

  中枪猎物竟是大活人

  46岁的池海志家住广州市天河区,闲暇时,他喜欢到郊区打猎。他使用的是一把雷明灯霰弹猎枪,这把枪是2000年前后,他从熟人那里买到的,几年打猎的经历让他的枪法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去年12月18日上午,池海志又持猎枪到白云区钟落潭镇沙田村布塘窿一带打猎,可是,搜索了一上午,都没有发现半只猎物,已经到中午11时,池海志失望地坐在了树下,正准备休息一会就打道回府。

  这时,一阵悉悉簌簌的树叶响声吸引了他的注意,池海志往林子里一望,看到树叶在一叶一叶地被拽下,“一定是个大家伙!”,池海志乐了,赶紧举起枪,瞄准树林中的身影就是一枪,身影立即中枪倒地,池海志跑上前一看,却一屁股呆坐在地上。血泊之中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大家伙”,而是个活生生的女子,原来,她在那里摘树叶,但却被池海志一枪误打死。

  自首赔钱仍须入狱两年

  池海志回过神来后,踉踉跄跄地跑到沙田村治保会投案自首,并在警方到场后自觉配合警方调查。今年3月27日,池海志的家属凑钱赔偿了死者家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5000元。

  即使事出无意,池海志因自己的大意夺去他人的宝贵生命,也应接受法律的惩罚。日前,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审理认为,池海志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他还使用非法持有的枪支打猎,并在未查明目标是否确为猎物的情况下开枪射击,疏忽大意致被害人中枪死亡,其行为还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由于他是初犯,案发后还有自首情节,并能够主动赔偿经济损失,法院对其从轻处罚,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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