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投诉12个月有效 四种侵权行为可投诉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11:06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本报讯《宁波市旅游投诉管理办法》8月3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近日出台。办法规定,旅游侵权12个月内投诉有效,投诉案件自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受理之日起30天内作出处理。12个月内投诉有效 据了解,办法明确了投诉人的投诉有效期限,规定投诉人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的时效期限为12个月,时效期限自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计算。 四种侵权行为可投诉 投诉人认为旅游经营者或其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旅游经营者或其从业人员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或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的;旅游经营者或从业人员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旅游行业标准的;因旅游经营者或其从业人员的故意或过失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旅游经营者或其从业人员有收受回扣、索要小费等损害旅游者权益行为的。 投诉案件受理30天内作出处理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接到投诉后,应在5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被投诉人应自接到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旅游投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旅游投诉纳入信用档案 旅游投诉案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投诉人与被投诉人自行协商解决;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下请求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根据与旅游经营者或者从业人员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经营者或其从业人员一年内多次被投诉且确有过错的,旅游管理部门将对其通报批评或公告,并记录在信用档案。 (记者魏萍实习生顾贞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