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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为胎儿征领养人》续:网友“生”不能领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14:51 红网

  自《怀孕8月遭男友遗弃未婚女孩网上为胎儿征领养人》在红网登出,以及网友“亲”正式委托红网帮助她为腹中胎儿寻求领养人后,不少网友纷纷留言或致电红网,希望能够收养该胎儿。本着为胎儿寻找最好“归宿”的美好愿望,自今日起红网将陆续推出“领养人背后的故事”,让网友“亲”和其他网友一起“考核”。同时,如果您希望领养一个小孩,如果您认为符合领养条件,请发贴申请领养小孩。>>>进入发贴

  相关链接:·未婚女为胎儿征领养人 ·女方可放弃抚养权

  ·委托红网寻领养家庭·网友“月”想收养

  红网长沙8月5日讯(记者 汤红辉 实习生 宁荣)已过不惑之年的网友“生”夫妻俩,难耐儿子远方求学的亲情寂寞,决定领养未婚网友“亲”即将出世的孩子。今日上午,网友“生”得知自己不具备领养人的合法资格时,只得深表遗憾!

  想为大学儿子找个姊妹

  网友“生”是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人。

  1987年,他毕业于湖南省某党校后,被分到洞口县某机关工作。现在妻子也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洞口子公司工作,“如今小孩正在湖南师范大学学习”。

  “生”说,随着孩子的长大、外出,老伴一直都有很强烈的愿望,希望能再生一个小孩,由于国家对公务员生养小孩有限制的政策原因,愿望就一直这样被搁浅了。但最近好像听说有小孩的国家公务员在民政部门通过一定的程序便可以收养小孩了,所以那天在红网看到这个帖子,便立即萌发了收养一小孩的想法。

  网友“生”保证说,虽然自己的孩子已经长大成人,绝对会支持他们夫妻俩收养一个孩子,“就当是多个弟弟或者妹妹,以后也能互相帮衬着”。

  同情孩子是收养原因之一

  “孩子太可怜了,这也是我决定收养的重要原因之一”,“生”透露了他们想领养这个小孩的原因。

  “生”回忆说,在他们那个时代,他和妻子是通过单位领导介绍,先结婚后恋爱的。但现在这个时代年轻人的思想要开放多了,其实这也无可厚非,他不会对网友“亲”做出任何评价。

  “生”非常保守地表示夫妻俩的月收入只有3000余元。如果这一切是真的,并不宽裕的家庭收入,再收养一个孩子,对他们来说,肯定是不轻的负担,也远没有达到网友“亲”提出的经济条件。

  “孩子是无辜的,这也是一个生命,任何一个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都不是个人的,它是这个国家的,他是这个社会的,其实我觉得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有义务将他抚养成人。”“生”一直这样的表达自己的意愿!

  “生”不能成为领养人

  对于网友“亲”的所提出的条件,“生”表示,虽然在物质条件上他并没有达到网友“亲”所提出的条件,但是他可以保证如果孩子来到他家,他们全家将给予孩子十二分的关爱。

  而对于网友“亲”所提出的探视权,“生”很开明的表示没问题,“就当我们又多了一个亲戚,我们也能理解一个作母亲的心,这是人之常情”。

  但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之一是无子女,而网友“生”已经生有子女,不具备收养人的合法资格。

  当网友“生”得知自己不能成为领养人时,电话那头传来一声长长的叹息!

稿源:红网 作者:汤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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