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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见义勇为者免试入大学,是奖励还是误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20:00 光明网
丁寅

  据8月2日《中国青年报》,近日,内蒙古的潘起超成为《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实施后,依法享受到奖励政策、免试进入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的第一人。因为4年前,他跳入冰窟救了一名小学生。

  给见义勇为者帮助,这是好事,教育部门的出发点也是好的。但它却影响了教育公平原则,因为他们占用着名额,必定剥夺了一部分人入大学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对学生的

安全构成影响。

  中学生还是未成年人,一般不具备助人脱险和同坏人坏事正面斗争的能力。如果贸然进行见义勇为,很可能不仅难以带来多少积极的社会效果,还会产生自身危险,且这种危险可能比前者造成的损失更大。

  北京市已在《中小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中去掉了“敢于斗争”、“见义勇为”的词句,许多学校把14岁的见义勇为少年英雄赖宁的照片从墙上摘下,公开引导中小学生不提倡见义勇为,要重视自我保护。这无疑是一种进步,体现了对人的关心和生命的重视。

  国家有关部门应该是精通中医的补之术的,缺什么补什么。当今社会风气并不是很好,见义勇为的人不多,于是大力提倡见义勇为。而在物质奖励无法鼓励更多成年人见义勇为、无法改变社会风气的时候,又寄希望于下一代,希望将见义勇为这种好风气从小就根植于未成年人脑子里。于是让见义勇的中小学生可加分进重点中学,让见义勇为的高中生可免试入大学。但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当前升学在很多地方仍然是孩子的首要任务,现在有了这样一个升学捷径,会有多少孩子为了完成升学任务,寻找一切机会见义勇为呢?而在缺少必要的自我保护知识的同时,这会对多少孩子造成负面影响?这些光想想,都觉得可怕。

  况且,见义勇为如何做,特别是未成年人是否该见义勇为,这本身就有争议。为了安全,不少国家都已经提倡见义智为,及时把情况反映给各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即便是对见义勇为进行奖励,也有物质或者精神上的很多方式,犯不着拿和孩子利益关系最密切的事进行奖励。

  所以,笔者以为,给见义勇为者免试入大学,实在是个愚蠢的补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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